上海市实施居转户政策。一般情况下,在上海市辖区内就业并持有本市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累计满7年,且依法缴纳个税、符合中级职称(或2倍缴保基数)等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常住户口。
2、政策解读
1)居住证
办理中级职称落户首先必须有居住证,且居住证累计满7年,也就是累计满84个月。如中间因其他原因中断,中断的时间将不被计算在内;如有换证,新旧证时间将正常累计。
2)中级职称
中级职称评审范围是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员工,央企员工、外地企业员工均不在评审范围内。但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已在原区域、原单位获得相应初级职称且符合国家职称评价标准,想要在本市评审中级职称的,可以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职称。
中级职称目录以国家和上海市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统一公布的目录为准。
中级职称与自身岗位要求必须相匹配。
持有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者,同时必须持有本市公司出具的正式劳动合同。
3)社保要求:
社保必须累计缴满84个月,中途断缴或补缴的月数均不应累计在内。
持证者前4年社保不低于1倍,后3年高于1.3倍。
4)纳税要求
上海中级职称落户要求申请人依法纳税,避免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
此外,上海中级职称落户要求申请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在户籍地还是居住地,均无犯罪记录、无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真正做到为国家挑选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人才的要求,实现我国人才战略的可持续发展。